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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02-01 01:00:00 阅读:1157次 【字体:


  本招标项目宁远县公安强制隔离0毒所由宁发改许准字〖201720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自筹。招标人为宁远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s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宁远县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宁远县监管中心

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宁远县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建筑面积为11000平方米,投资额19144400.22(其中:暂列金签定合同时约定),具体以财政评审审定金额为准。室外配套等附属工程(包括道路、广场、围墙、挡土墙、绿化等)以财政评审下浮5%结算,不计入上述报价之中。

4、工期及质量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82月,总建设工期12个月;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标准。

6、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p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7、招标范围:宁远县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工程施工项目建筑工程(包括土石方、桩基)、室内外装修、安装(包括室内、外给排水、消防、强电、弱电n)、室外配套工程(包括道路、广场、围墙、挡土墙、绿化)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o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0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要求且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以上人员须提供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企业的开标前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但如果是参照机关事业性质的没有改制的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可由主管部门出具企业性质的证明,同时由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企业的开标前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提供社保部门联系人和固定电话以便核实)。

4、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为防止资质挂靠行为,甲方以及相关a管部门将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情况进行考核,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期间每月到岗到位不少于22天,其中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每缺岗1天,处罚1000元,其他岗位人员每缺岗1天,处罚200元。从项目履约保证金中预留30%用于考核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预留款待工程验收完工,扣除处罚款后退还施工方;(开标后,招投标监管部门将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社保证明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中标候选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7.中标单位必须在宁远县设立分公司,开设基本帐户。

8、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要求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该项目拟任建造师)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e本、拟派项目经理相关证件等资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到宁远县公安局了解相关情况后进行现场踏勘,开具现场踏勘证明,e订<<安全保密承诺书>>。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e费用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至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管账户;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须注明项目名称,如没有注明项目名称的致使无法查询所带来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8131日至201826(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班),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拟任该项目的建造师)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129号中亚家园1104室)持下述资料报名:1、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可扫二维码的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职称证,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4、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2017年7月以来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5、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 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1415128898@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22609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822609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及开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3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宁远县发改委、宁远县住建局等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远县公安局

联系人:刘先生           

    话:1800746629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人: 肖先生         话:15399963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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