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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宗旨:公正 专业 科学 诚信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湘阴财采计【2018】0170号
采购人(全:):湘阴县水土水资源管理局(甲方)
e应商(全称):湘阴县创兴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阴县湘江饮用水源地标志牌设立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湘阴财采计【2018】0170号  
(3)采购内容:湘阴县水土水资源管理局现需采购湘江静河段及鸡啼湖段饮用水源标志牌共计110块。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532180.00       元人民币整
大写:伍拾叁万贰仟壹佰捌拾元人民币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18 年  12  月 31   日,完成日期:   2018   年  12   月 28   日。总日历天数:6天。
地点:   湘阴县水土水资源管理局    
方式:   按甲方指定地点送达,安装。 
4.付款:
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采购人执  壹  份,供应商执  壹   份,监管部门 壹 份,采购代理机构执 叁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18   年  12   月   21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湘阴县水土水资源管理局    
|        甲      方:(公章)湘阴县水土水资源管理局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              乙      方:(公章)湖南创兴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吕昌华 电      话:15073046666 开 户 银 行:湖南湘阴星龙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8201 9530 0003 1779 0    |     
|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备案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地    址:  |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 备案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备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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