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定位:竭诚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企业使命:为项目创造价值,为客户追求卓越,为员工增进福祉
服务宗旨:公正 专业 科学 诚信
招标编号:HNXZ-2025-HB-XMZB-0383-7
1.招标条件
荆门经潜江至监利高速公路荆门至沙洋段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荆门经潜江至监利高速公路荆门至沙洋段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142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荆门经潜江至监利高速公路荆门至沙洋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函〔2025〕63号)批复。项目所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环保技术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招标人为荆门交投荆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荆门市。
建设规模:项目起于荆门市漳河新区漳河镇仙山村,与G42沪蓉高速公路相接,对接拟建的随州至荆门高速公路,起点桩号K3+149.112,止于沙洋县高阳镇辛巷村,与G4223武渝高速公路天门荆门界至二广高速段相接,接拟建的荆门经潜江至监利高速公路沙洋至潜江界段,终点桩号K45+021.219。全线拟设桥梁5233.25m/20座(含互通区主线桥、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其中大桥 4943.25m/16座,中桥290m/4座;互通式立体交叉5处(仙山枢纽、团林、马山枢纽、沈集、辛巷枢纽)。路线全长约41.85km。按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34米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其他:/。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荆门经潜江至监利高速公路荆门至沙洋段项目施工期、专项验收准备期的环境保护监测及技术咨询等服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本项目施工期、专项验收准备期的环境监测,编制完成环境监测报告,确保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2)提供本项目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服务,对现场不满足要求的地方提出整改意见; (3)依据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完成本项目环境保护专项验收,编制完成验收调查报告,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备案手续。
标段划分: / 。
服务期限:1825 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 2025年10月 。其中: / 。
合同估算价:98万元。
2.3 其他:预计服务期为1825日历天(其中含预计施工期为1095日历天;施工缺陷责任期为730日历天),服务预计开始时间为2025年11月,实际服务开始及终止时间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比选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4日起至 2025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地点: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22B)
4.3方式:现场获取(获取资料:持有效的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盖章的复印件及比选文件领取表(详见本公告附件))
4.4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项目,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 9 时 30分。
5.2地址: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22D)
5.3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将投标文件和授权委托书于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现场递交方式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给本公司。(以代理机构收到时间为准,逾期收到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公开比选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官网(网址:https://www.hnxzzx.cn/NewsClass?id=7#)(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荆门交投荆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团林铺镇鸦铺村掇刀公路养护应急中心办公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24-6502278
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22楼B-C-D室
联 系 人:薛飞、张祖传
电 话:027-87319069、13628616159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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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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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持有市场监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包括原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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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绩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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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 1、近8年内独立承接过1项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测工作; 2、近8年内独立承接过1项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
3、在投标人提供的联合体业绩中,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同一工作任务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单个合同同时包含环境保护监测和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的,亦可分别计算业绩。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近8年”是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6、本业绩要求中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指根据环保部行业标准(HJ/T 394-2007)为公路、铁路、城市道路和轨道交通、港口和航运、管道运输类项目。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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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誉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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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2、投标人未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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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数 量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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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职称; 2、担任过1个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测工作(或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上述人员应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4、本业绩要求中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指根据环保部行业标准(HJ/T 394-2007)为公路、铁路、城市道路和轨道交通、港口和航运、管道运输类项目。
5、项目负责人应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其2025年4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文件领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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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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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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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统一社会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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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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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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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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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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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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