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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以政府部门指定的媒体发布为准
VAMA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期)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30 17:05:45       阅读:89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VAMA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期)(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VAMA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期) 备案的证明》娄经开发改备案〔2025050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菱安赛乐米塔尔汽车板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华菱安赛乐米塔尔汽车板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VAMA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期)

2.2 建设地点: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吉星北路88号华菱安赛乐米塔尔汽车板有限公司;

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利用华菱安赛乐米塔尔汽车板有限公司厂内约13万平方米地面和屋顶(包括汽车停车棚,停车棚由承包人承建,面积约1200平方米,包括慢充30个,车位100个),布置光伏组件的有效面积由投标人根据现场情况设计,建设规模总容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必须大于等于19MWp),选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电量消纳模式;按照《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现有建筑物是否需要加固,如需加固,其加固方案由投标人根据现场情况以及光伏组件的布置设计,光伏基础型式,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厂区地质情况:VAMA提供的相邻建筑物的地勘报告仅做参考,具体以投标人的钻探地勘为准。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63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 12 31日(全容量并网发电)。

2.5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现行法律、规范、规程、及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和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合同要求保修,其中未注明保修期限的项目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之日起5年。

2.7招标范围:

本光伏发电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察和测绘、设计、基础处理,及现有场地地面及以下所有障碍物拆除(含建构筑物基础、设备基础、地下构件、地下管网、地坪、道路、水沟等所有可能发生的地下拆除工程)、涉及树的移栽 、主办南门山包处理,组件安装屋面的荷载评估报告,以及对不满足荷载要求的屋面加固方案设计,加固施工和验收、设备和材料采购、运输及储存;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卫生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安全及消防评价报告、防雷验收报告、安全消防评价报告等专项方案编制及评审验收;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检查、验收、保修;设备安装与调试;发、送、变电系统试运行、消缺和成功通过试运行的初步验收;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切风险;电网验收、地方关系协调、并网接入系统手续办理等;工程竣工 (含所有试验)验收配合、移交以及5年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工程消缺、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等;要求二期电缆要有感温光纤及控制系统以及一期15.6MWP所需增加感温光纤及控制系统,以及原有开关柜、消弧线圈的改造,最终按照合同条款交付生产运行的全过程总承包施工。(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资质:(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1.2财务要求: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提供上年度(20232024)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

3.1.3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交工验收时间)具有一个单项总投资额3500万元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设计(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业主方签字盖章的交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可以是独立合同或者总承包合同中承担设计部分)

3.1.4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交工验收时间)具有单项合同额3500万元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业主方签字盖章的交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可以是独立合同或者总承包合同中承担施工部分。)

3.1.5信誉要求:1)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的承诺证明)。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1.9施工机械设备:/

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数量参照《湖南省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 号)的规定配备人员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二(含二家);(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530日上午830(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624日上午900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招投标办(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15273886688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凌安塞乐米塔尔汽车板有限公司

地址:娄底市娄星区吉星北路88号

联系人:陈红/卢锦辉

    话:1378687521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大鸿杰座4楼

项目负责人:王文青

项目组其他成员:鞠桔、唐民力、胡海燕

    话:0731-85507300转4101,13307379299
电子邮箱:
140129235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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