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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2024年秋粮“一喷多促”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者:admins 发布时间:2024-08-22 17:26:00 阅读:3255次 【字体:

武冈市农业农村局(采购人名称) 的武冈市2024年秋粮“一喷多促”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武冈市2024年秋粮“一喷多促”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武冈财采计【2024000180

3、委托代理编号:HNXZ-2024-SY-XMZB-0541

4、采购项目预算197.4万元

5、本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标的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武冈市2024年秋粮“一喷多促”服务采购项目

武冈市2024年秋粮“一喷多促”服务采购项目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197.4

197.4

/

/

说明:

1. 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  þ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1具有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并在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3.2所有无人机作业人员必须执有能执证上岗的无人机操作执照。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供应商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请自行在响应文件中注明。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 2024 年08月22日起至2024 年08月29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至12:00;下午14:30 至17:00 (北京时间)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冈办事处(武冈市凯德嘉博城18栋102室) 获取磋商文件。

2、获取磋商文件的要求: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 (加盖公章一 式三份) :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附件一) ;

(3)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 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

分包承诺 (执行强制分包的) ,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提供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即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二);

3、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4、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309 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冈办事处(武冈市凯德嘉博城18栋102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 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冈办事处(武冈市凯德嘉博城18栋102室)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 (www.ccgp-hunan.gov.cn) 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 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本公告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先生 

2、电话:15873797788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武冈市农业农村局

2)地    址:武冈市武强北路

3)联 系 人:徐先生

4)电    话:15873797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武冈地址:武冈市凯德嘉博城18栋102室

人:侯女士;项目负责人:侯喜姑;项目组人员:刘秋桃,王文青

4)邮    编:422400

5)电    话:17373588

6)电子邮箱:709386203@qq.com

附件一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二

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用来购保通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 业名)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 (承接) 企业为    (企 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盖单位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填写前应认真阅读《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的相关规定。

3、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供应商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其响应无效。

4、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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