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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常德津市北控城乡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津市市白龙潭水厂改扩建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以下事项进行答疑:
一、答疑内容及其他:
问题1:根据湘建监督〔2021〕36号文,第五条规定:“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包括招标前完成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形等资料、城乡规划和城市设计对项目的基本要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为可编辑的CAD版本)等”。 根据目前挂网附件资料看,附件资料存在如下问题:A、可研未公布相关附图;B、初步设计资料缺少图纸资料及初步设计概算书。目前挂网附件《第一册 设计部分》第3页显示,本项目初步设计资料共40张图纸,而挂网附件无任何图纸。请严格按照湘建监督〔2021〕36号文要求补充相关附件资料。
回复:补充可研附图和初步设计图纸,详见附件。初步设计概算书已公布,详见招标公告。
问题2:从招标公告附件的《可研报告》第3页标识内容知,项目可研报告后面附有3张图纸。 而公布的资料中未看到相关图纸资料,与湖南省湘建监督〔2021〕36号文第五条之规定不符,烦请招标人补充挂网上述资料。
回复:补充可研附图,详见附件。
问题3:根据湘建监督〔2021〕36号文第二十五条规定,市政工程类似业绩的相关指标设定,应符合以下要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采用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指标中的1-2项。”而本次招标文件第16页10.1项设置的限定条件为“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投标单位中以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承接造价不低于 2300 万元以上的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此条居然有:以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造价不低于2300万元、水处理工程、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上述4个限制条件,条件设置明显违规。 此外“以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的限定条件明显与36号文规定不符、与《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2024年5月1日)和《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4月)要求相违背,明显属于限制竞争及破坏营商环境情形。我方保留进一步向相关部门质疑的权利。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该项评分标准为根据项目特点设置,符合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要求。
问题4:自2021年7月1日《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执行之日起,湖南省EPC公招项目首次见到招标文件对于“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设置如此明显违规限制条件,请相关方对此进予以修改。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该项评分标准为根据项目特点设置,符合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要求。
问题5:招标文件提出设计单位类似业绩要求为: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投标单位中以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承接造价不低于2300万元以上的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此段话语句我司难以理解,有疑异。请问是否可理解为:“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投标单位中以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承接造价不低于2300万元以上的水处理工程的设计项目”和“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投标单位中以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承接造价不低于2300万元以上的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均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6:通过对挂网资料的熟悉,挂网文件全部为PDF格式文件,无法进行编辑,且无任何初步设计图纸资料,影响我司投标文件编制,请补充。
回复:补充初步设计图纸,详见附件。
问题7:挂网资料《第一册 设计部分》第21页“3.1.1.2 回用水泵井”写明其“设计规模:10.0×104m3/d”。此外“加氯间”分项工程虽设计部分未明确处理规模,但其为满足整个水厂10万吨每天处理规模用,故其处理规模应认定为10万吨每天。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文规定,本项目属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承担范围。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8:挂网资料《第一册 设计部分》第21页“3.1.1.2 回用水泵井”写明其“设计规模:10.0×104m3/d”。此外“加氯间”分项工程虽设计部分未明确处理规模,但其为满足整个水厂10万吨每天处理规模用,故其处理规模应认定为10万吨每天。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承担范围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9:A。本次招标文件的附件资料——第一册 设计部分——21页——3.1.1.2 回用水泵井,规模描述为:设计规模:10.0×104m3/d。 B。本工程分项(加氯间)设计规模(10.0×104m3/d),虽然初设文件中未写明处理规模,但其实际是为白龙潭水厂10万吨每天处理规模用,因此这个分项工程规模应为10万吨每天。 C。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附件3-17规定,本项目属于大型给水工程,属于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承担范围。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0:根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业主评委委派管理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22〕216号)第四条规定:“工程特别复杂、技术难度大和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一)工程特别复杂、技术难度大的项目是指符合附件2所列工程特征之一的项目。(二)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是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或者不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通过对本项目挂网初设资料研究,本项目不属于派遣业主评委的范围。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1:招标文件第37-38页,建筑信息模型及其他中要求:“(2) 图纸深度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0-4分)”,而招标文件第13页1.5条选择为“不补偿”,违反了湘建监督〔2021〕36号文第五条:“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全套施工图的,招标人必须给予未中标的合格投标人一定补偿”。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担保提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 7月 4日09时30分,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直播大厅 3。
本次答疑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若本公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二、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津市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4222070。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德津市北控城乡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津市市三洲驿办事处三洲街社区刘公桥路150号;
联 系 人:毛先生;
电 话:1387515255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联 系 人:付德田、陈云、梁宋华;
电 话:13617368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