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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张家界市桑植县2023-2024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桑植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桑发改审批[2022]2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桑植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桑植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张家界市桑植县2023-2024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建设地点:县域范围内,重点实施区域为23 个乡镇。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估算总投资 5000万元,包括以下建设内容:
本工程项目涉及桑植县辖区范围内23个乡镇的农田面源污染防治工程、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工程、地表径流污水净化工程及水质监测工程等相关设施的建设及实施,具体如下:
1、农田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建设秸秆收储仓库2000㎡,购置秸秆打捆机10台、秸秆运输车10辆、叉车10辆;建设智能化水肥一体化面积1670亩,购置太阳能杀虫灯241盏。
2、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工程
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干粪棚4474㎡、三级沉淀池1100m³、污水收集池6450m³、厌氧发酵池12960m³、沼液沉淀池8650m³、雨污分离改造2800m,购置漏粪板1500㎡、刮粪设备5套、固液分离设备87台、沼液输送泵10台、沼液或肥水输送车11辆、一体式有机肥发酵罐1台套。
粪污及沼液消纳工程:建设液体粪污(沼液)田间贮存池880m³,液体粪污(沼液)输送管网22575m,购置沼液或肥水输送车18辆。
3、水质监测工程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1套,监测站房1座2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实行全过程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含设计与施工工期)。
2.5质量要求: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并达到国家规范的要求;施工: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①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②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工程)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
3.1.3设计业绩要求:/
3.1.4施工业绩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900万元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1.5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的。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总承包负责人可以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3.1.9施工机械设备:/
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拟任项目部主要人员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属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的养老保险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投标人须明确一家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仅为一家独立法人单位,不允许2个或以上独立法人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④联合体由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 其他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17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桑植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44-6232268。
招 标 人: |
桑植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桑植县澧源镇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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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钟先生 |
项目负责人: |
李陈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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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其他成员 |
陈少林、周志儒 |
电 话: |
18890691492 |
电 话: |
15273587356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89447805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