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定位:竭诚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企业使命:为项目创造价值,为客户追求卓越,为员工增进福祉

服务宗旨:公正  专业  科学  诚信

招标采购信息
其它  以政府部门指定的媒体发布为准 当前位置:首页-> 招标采购信息->其它
隆回县工业园开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二期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EPC)澄清公告
发布者:admins 发布时间:2024-01-08 17:17:22 阅读:6599次 【字体: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公司受隆回县工业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隆回县工业园开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二期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以下澄清:

提问一:招标文件第63页,合同协议书 第4.2条,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问题:该合同工期为360天,工期较长,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有人工工资,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 建议修改为:合同价格形式为可调单价合同,人工工资,材料价格随市场行情变化调整。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二:招标文件第72页,合同专用条款 第4.2条,履约担保 问题:履约担保未约定退还时间。建议修改为:履约担保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止。

答复: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4.2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8%;期限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采用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险公司保证保险三种形式。现修改为:4.2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8%;期限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采用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险公司保证保险三种形式。履约担保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止。

 

提问三招标文件第73-74页,专用条款第4.3,4.4条;问题:罚款无上限;建议:设置最高上限为合同总价的2%以内。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四招标文件第79页,专用条款第8.6条;8.6.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20% 问题:罚款上限过高;建议:设置最高上限为合同总价的2%以内。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五招标文件第84页,合同专用条款14.2 工程进度款 建安工程费: 按月进度支付施工费。按月工程进度的 80%支付工程款,每个月完成投资 万元,不足 万元时延至完成投资达到 万元时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 80%,工程竣工结算完成、竣工资料移交完毕、并通过第三方造价部门审计结算完成后 2 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97%,余款 3%作为质量保证金。问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 80%,付款比例偏低。建议修改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 90%。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六招标文件第16页“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方式:投标人自主编制工程量清单并报价,且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而招标文件第140页、141页中“□1.建筑安装工程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2. 建筑安装工程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两项前均未打钩;前后不一致。请问本项目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部分是否要提供工程量清单?

 

答复: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十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二、投标报价内容及格式”“□1.建筑安装工程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2. 建筑安装工程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3.设计费、设备购置费、总承包其他费及其他费用的内容及格式以招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中明确的具体要求为准。”现更改为: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十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二、投标报价内容及格式”“☑1.建筑安装工程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2. 建筑安装工程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3.设计费、设备购置费、总承包其他费及其他费用的内容及格式以招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中明确的具体要求为准。”本项目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部分需要提供工程量清单。

 

提问七发出的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十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二、投标报价内容及格式”并未打勾,请问该项目是否只需报投标报价汇总表还是需要提供详细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如需要提供详细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否需要响应发出的“(清单)隆回工业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二期标准化厂房-清单”按此清单报价还是按照投标人设计的施工图纸自行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

答复:发出的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十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二、投标报价内容及格式”并未打勾,请按照提问六的答复编制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按招标人提供的清单报价。

 

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人:隆回县工业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隆回高新区管委会恒祥国际6楼

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524399775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人:项目负责人:游恒林   成员:王文青、邓鋆

联系电话:0739-5288553、18273987739 

 

监管单位: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9-8180079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X
监督电话:
84447300-2076
公司概况 |  政策法规  |  新闻中心  |  招采信息 |  精品案例 |  分支机构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7 http://www.hnxzzx.cn All Rights Reserved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电话:0731-82251796 传真:0731-84429055 网址:http://www.hnxzzx.cn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邮编:410016
湘ICP备2021014897号-1 网站访问量:44449700

官方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