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定位:竭诚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企业使命:为项目创造价值,为客户追求卓越,为员工增进福祉
服务宗旨:公正 专业 科学 诚信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永顺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招标文件进行如下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2.4条款最高投标限价和其计算方法及编制依据(1)“1)建筑工程费: a投标人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企业自身实力和类似工程经验采取竞争性报价,报价下浮率不低于10%”,现更正为:“1)建筑工程费:a投标人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企业自身实力和类似工程经验采取竞争性报价,报价下浮率≥3%”。
2、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本变更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招 标 人:永顺康恒环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灵溪镇金星村108号;
联 系 人:聂先生;
电 话:176 3098 308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联 系 人:王学海、田甜、蔡潜、张莉;
电 话:0731-84446410转2157(18073180118)‘’。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永顺县灵溪镇永顺大道99号。
电 话:0743-5223772